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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netor
補開沒有罰則,那麼根據這個邏輯,也可以不報稅囉,等國稅局來要的時候再給?

該小吃店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惟經索取後已開立,尚不構成違章漏稅
該老百姓未主動申報 所得稅,惟經索取後已申報,尚不構成違章漏稅


綜合塑化劑產品退稅,看來對廠商真的好好

這是由於對象不同
經消費者索取補開發票,基本上沒有罰則,
但被國稅局查到後再補繳,就不一定了......

所以要婊商家,其實應該不要去討,而是留詳盡證據後告發
舊 2011-06-09, 09:42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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