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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原來這就是你的笑點.......

你的假設本來就是偏頗,什麼叫做"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你這不是把事情已經偏向一邊了嗎?
就這點上我倒是想請問,要是事情真如你所假設的一樣,那警員的調查以及檢察官的起訴是再鬧著玩的嗎?
要是這樣那又何必走司法程序到法官面前呢!
所以我才說你別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

你朋友說這類的事件有四成是仙人跳,那另外六成呢?

我假定三名被告有罪也無可厚非,畢竟間接證據就擺在那邊,而三名被告就是跟這案件有相關你能反駁這一點嗎?
就算是被害者是清醒時磕藥,那也不代表三名被告有權力可以對受害者做出性行為!

不過我倒是不知道有沒有自願磕藥到昏迷讓人性侵的案件發生,方便的話幫我問問你在法院工作的朋友,有問到的話再麻煩告訴我案件的件號....

"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
這哪裡偏頗 你指給我看啊?
要證據沒有 要可靠的證詞也沒有
不判人家無罪那不然是要判有罪嗎?!
這可不符合"無罪推定"歐


下面這個新聞就是標準的"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

廁所愛愛三次 學長性侵?無罪!

你要問接下來6成是啥?!
很簡單 接下來的6成中有一半是跟上述新聞一樣因感情糾紛而產生的假性侵案件
另外一半則是真的性侵


檢察官是起訴好玩的嗎?!
先不提本案 你覺得上面那個案例是不是起訴好玩的?!

有哪些有利間接證據拿出來啊
除了女子最後是被三人扛進旅館外還有沒有
似乎也沒有

另外你說有強制**** 那證據勒?!
不能因為我喝酒嗑藥到昏倒 所以那天跟我在一起的男人都有對我強制****歐
(這也能當證據的話 那就天下大亂了)
而且體液沒採到驗傷似乎也沒結果
證詞又兜不齊
這樣也想讓人入罪 這會不會太好笑了點....

你既然沒辦法定人家罪 這樣在法律上人家就是清白的
這點道理都不懂 你還是離開法制國家 看看哪個人制國家(如對岸)比較好就去哪吧...
 
舊 2011-06-05, 12:24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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