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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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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kcpro
可以告他..下毒~~但最好要有5人以上..會有賠償金(但要有大量証據..其怪這錢很好賺..多告幾間..搞不好可賺一間房子)


你要帶頭
舊 2011-06-04, 11:4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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