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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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pcwalker 
				乞丐中的乞丐,還是乞丐; 
不是一般的公務員,還是公務員. 
人的恩怨情仇是給檢察官練習起訴基本功課的?? 
有些更扯的是難辦的案件丟一份不起訴書, 
避免到了法院還會輸. 
"法官"...也不要以為這職位多高尚, 
現在皇后都沒真操了! 
法官也只是公務員, 
每個月做事領人民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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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你跟司法院長講吧。現在的法官享受的福利根本不是公務員可以比的,有憲法保障終身職這塊免死金牌,只要自己別犯罪,當得再爛都OK。要真的是公務員的話,恐龍法官早就死光光了。
檢察官呢?所有的檢察官都希望納入司法官這一個溫暖的大家庭,好一起享受憲法賦予終身職的保障,反正現在的法令,公務人員這種小帽子,司法官是絕不肯戴的。
你討厭法官所以說他們是公務員,我討厭恐龍法官是因為他們沒辦法適用公務員法令來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