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菊草葉
Major Member
 
菊草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61
引用:
作者pcwalker
乞丐中的乞丐,還是乞丐;
不是一般的公務員,還是公務員.
人的恩怨情仇是給檢察官練習起訴基本功課的??
有些更扯的是難辦的案件丟一份不起訴書,
避免到了法院還會輸.
"法官"...也不要以為這職位多高尚,
現在皇后都沒真操了!
法官也只是公務員,
每個月做事領人民納稅錢.


這話你跟司法院長講吧。現在的法官享受的福利根本不是公務員可以比的,有憲法保障終身職這塊免死金牌,只要自己別犯罪,當得再爛都OK。要真的是公務員的話,恐龍法官早就死光光了。

檢察官呢?所有的檢察官都希望納入司法官這一個溫暖的大家庭,好一起享受憲法賦予終身職的保障,反正現在的法令,公務人員這種小帽子,司法官是絕不肯戴的。

你討厭法官所以說他們是公務員,我討厭恐龍法官是因為他們沒辦法適用公務員法令來辦他們。
舊 2011-06-03, 04:21 P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菊草葉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