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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乞丐中的乞丐,還是乞丐;
不是一般的公務員,還是公務員.
人的恩怨情仇是給檢察官練習起訴基本功課的??
有些更扯的是難辦的案件丟一份不起訴書,
避免到了法院還會輸.
"法官"...也不要以為這職位多高尚,
現在皇后都沒真操了!
法官也只是公務員,
每個月做事領人民納稅錢.
引用:
作者菊草葉
不是這樣的。有機會的話,不妨問問檢察官,看看他是否自認為「公務員」?

檢察官系統是把自己當作司法官(法官)的一環的,他們自認不是一般的公務員。

這種性侵案到了法院還會輸,表示檢察官起訴的基本功課沒做好,蒐證不力,浮濫起訴,
輸了正好拿來打考績。

只是案子輸了檢察官可以不服上訴,案子丟到上一審去,就這樣解套啦。可憐的還是老百姓。
舊 2011-06-03, 02:2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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