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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ichard_wu
USB誕生到現在也滿十年了,要速度有USB 3.0, 要體積小有micro-USB, 但是為了彰顯教主的全知全能,一定要有個說法!先看看另一個針對現在版本的說法:
事實不就是
他就愛不放
然後一樣賣得好
你們這些所謂的"反蘋果人士"就一直用這個來說嘴
為什麼就不能問,誰可以迫到蘋果加USB,可以換電池
不是更有意義嗎?
一直說人蘋果使用者不接受討論,跟批評
可是你也要有理據好嗎?
不是一堆"如果","要是"
你們都知道未來沒有人知道
那還如果個屁?
就像這篇回文:
對!!
有做過硬体設計的人都曉得,
要拉出一個界面,版材,面積,連線,都會增加難度。
要多拉出一個USB, 成本,厚度,設計困難度都會提高。
USB界面應該也是要付版權費的。
加上 IPAD 跟本不開放檔案管理這種功能,多了 USB, 功能也僅能上下傳 影音檔而已
這功能 對一部分人有用,對大部分人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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