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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PF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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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3
引用:
作者bxxl
前面寫這篇都沒人理我(汗)

建議如下,
政府進行食品抽驗,可能每年抽個一千件之類的,抽驗樣品針對環保署列管的數百項有毒物質全部做檢驗.
或是抽十萬件, 每件樣品只驗有毒物質中的任選幾項.

這樣可以及早發現食品中的大規模毒物汙染事件. 汙染規模愈大,愈容易被抽樣到.
大致上是這個原則,實際上可以抽多少件要看成本面:即這個預防措施花多少錢是合理的.

被抽到有問題的廠商除了回收外也要罰錢(按照出貨量),這些錢可以拿來做抽檢的經費跟民眾補償金.

連帶效應,因為可能會被抓到,廠商就比較會自行抽驗.

你這個建議很好,可是要官員看到願意做才有用。我們小老百姓能夠控制的,頂多就花錢消費幫忙宣傳的部份。
舊 2011-06-02, 08:20 PM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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