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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songmong12
現在所謂的恐龍法官不也是讓律師予取予求嗎??

律師不可能從有罪判到無罪....但是律師可以減低他(老闆)當事者的刑罰....
台灣的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無罪....
下命令的可是法官..看清楚了沒。法官....

所以重點在哪,司法啊,律師一點都不重要...
舊 2011-06-01, 06:4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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