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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21241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陳凱倫之子陳銳2年前涉嫌加入黑幫經營職棒簽賭站,還黑吃黑強盜賭金,去年遭士林地檢署求處9年9個月重刑;法官認為他有心改過,賭博罪判5個月,強盜罪判1年7個月,兩罪合併執行為1年7個月。

至於陳銳被控涉嫌妨害自由部分,一、二審皆判無罪。

原文網址: 經營簽賭還黑吃黑 陳銳一審輕判1年7個月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5/31/1...m#ixzz1NvKNNd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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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刑9年9個月,判1年7個月。
法律系的專家可以解釋一下嗎?!

求刑是檢方要求

但法官則要看情形決定是否要判這麼重
 
舊 2011-05-31, 06:3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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