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陳凱倫之子陳銳2年前涉嫌加入黑幫經營職棒簽賭站,還黑吃黑強盜賭金,去年遭士林地檢署求處9年9個月重刑;
法官認為他有心改過,賭博罪判5個月,強盜罪判1年7個月,兩罪合併執行為1年7個月。
至於陳銳被控涉嫌妨害自由部分,一、二審皆判無罪。
原文網址: 經營簽賭還黑吃黑 陳銳一審輕判1年7個月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5/31/1...m#ixzz1NvKNNd6N
******************************
求刑9年9個月,判1年7個月。
法律系的專家可以解釋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