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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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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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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inousdeity
不要光看新聞,容易被誤導,這個案子我有發漏過新聞內容的描述會讓人以為被告是在奪槍的過程中誤觸板機擊發是否自衛過當是要看比例原則的, 如果是依照新聞內容中的描述,兇槍是死者準備的也是死者先拿出來威脅被告,擊發時兇槍並不是完全在被告的支配之下檢察官跟法官都很難說這是自衛過當
但是這起案子,好是好在有監視器還原現場
真實的狀況是,被告當時已經完全把兇槍搶過來
雙手持槍並用槍口對著死者,此時死者尚未起身處於不平衡狀態
約三秒後槍枝擊發,死者當場死亡
這個情況判三年真的已經是酌情量刑了
要說被告沒有責任,個人是不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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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對對.. 是是是..
平常人.. 有幾個有親身跟手槍搏擊的經驗?
這兩男女是本來就是混幫派的準備找人傢伙拼然後幹掉對方小弟?
小倆口要回家. "正常人平常人"的小倆口.
碰到個瘋子還"喝酒醉"衝上來.
衝上來不打緊.
還"亮槍".
還是因為"小小的交通問題".
男的怕女的被打死(或是自己被打死) 站出來防衛.
對方倒了又爬起來.
"當下"我想請問, 他馬的誰能有辦法斷定此"醉漢"只帶了"一把槍"?
你有辦法?
誰有辦法?
那是等他站了起來以後再看看有沒另一把槍. 有沒另一把刀.
"賭一睹"?
而且, 沒有受過訓練的人如果碰到對方手上有另一把兵器, 直衝過來是100%有辦法擊中對方?
靠, 他可能連怎麼開那把槍的保險都不知道.
我不是說一定要開槍打死他.
但是當時在完全沒有受過訓練的普通人眼裡.
他不緊張?
不真他媽的緊張到爆炸?
"又爬起來了鬼知道你要幹嘛, 那我是先等你證明了在我身上開兩個馬眼我再才能還擊?"
你行的話算你神我沒話講.
歐靠平常人普通過日子碰到了這種突發狀況還會突然變成傑森包恩.
還是要又來一次"SOP"程序大戰?
"難怪這社會越來越冷淡阿".
"因為就是這樣所以鬼島等著去玩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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