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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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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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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843433
新聞來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369681.shtml

怒罵男友「搶劫」 路人揮拳「認賠」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新北市報導】2011.05.31 0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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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故事告訴我們:

1. 不要見義勇為,除非你錢太多。
2. 英明的法官認為這個社會態度是「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3. 路邊隨時都會有新的仙人跳招式,一男一女就可以搭當演出,請民眾當心。


只能推這個結論了
舊 2011-05-31, 10:38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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