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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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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emule 989
住戶說,都不能貸款也賣不出去,50年就要收回...想以當年地價買回土地權,被內政部打了回票....地價好像是漲了6倍;政府應該認真正視這個問題,看能不能以當年的房價原價買回地上物好了


他買的是使用權呀
等於是50年房租
在過10多年就可以強制回收了
舊 2011-05-29, 07:5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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