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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j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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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13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就像我當初也講過...他是什麼身分...連續舉發?
他哪來的權力去追訴犯罪行為應負的責任?
光這個部分的言行就很不恰當十分可議...
當自己是警察、檢察官了?
這我當初就跟他講過了,不當一回事洋洋得意
結果這部分被檢察官挑出來打臉請他檢討...


感謝撥空回答
不過能夠講得更明白一點嗎?
讓網友知道問題在那? 不然會有失憶症...
也讓網友知道該如何應對
非常感謝~~~
舊 2011-05-28, 11:30 P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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