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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water_luh
這行的體系我不明瞭,單純就法條來看... 這是法律賦予的責任.....
你要從事,就必須得遵守... 不是嗎?

問題是

你是一家下游廠商,上游是一家開了很久的食品原料供應商,他還給你政府檢驗合格的證明看

你拿它的原料製作你的產品

產品出了問題,為什麼你也要跟著坐牢?

如果你也要坐牢,請問有甚麼條件構成你也要坐牢的條件

想想看,終端產品出問題,不代表同一條供應鏈上面的所有廠商都要負責任

還是不懂那請去看網友yider的解釋,他的解釋要是還不夠清楚那我就沒辦法了
 
舊 2011-05-28, 02:58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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