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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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nchanter
其實,特偵組已經先"判決"了.
涉及XX罪 or XX不構成某罪.....XX年追訴權消滅.....
我最懷疑這幾年間,有人上下其手.
特別是許榮洲前些年因為其他案件被判刑後;
江家.軍方相關人員,應該會注意到.
江家平反,不曉得在政府.司法單位轉了多少手,還是無人聞問.
最後到了特偵組,剛好吃到這個過期又含DEHP的冤案
我的意思是那些曾經經手處理冤案的政府.司法單位,
到底有沒有給江家機會?
或者只是官僚.形式上的程序處置?
再說到軍事檢察官.審判官
從結果論來說,真是荒唐啦!
偏偏那個濫權追訴處罰罪,離他們的"荒唐",蠻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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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2011-1-31
馬英九的政治責任 為何監察委員遺憾、要國民黨負責
◎ 許建榮
江國慶遭槍決的冤案,社會一片撻伐軍方聲浪,於是馬英九對人民的不滿表示會有作為,但能依刑法懲罰相關軍官嗎?不能!因為早已超過十年追訴期。
江國慶父親江支安,早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就向監察院陳訴。江國慶在一九九七年被槍斃後,同年十二月,江支安繼續向監察院申訴。一九九八年,曾任民進黨主席的監委江鵬堅和陳光宇接手調查,一九九九年公佈調查指出除被告自白外,均無證據證明被告涉案,且國軍法醫中心鑑定書缺失連連等,然軍方依然不認錯。江支安繼續在一九九九、二○○一、二○○二年多次向監察院續訴。二○○四年底,監委張德銘、古登美等續查,並列為重大案件,但又因為二○○五年二月監委任期屆滿後暫停。
接著,馬英九在擔任國民黨黨主席後,開始杯葛監委審查與提名,造成監察院空轉將近四年,使得監察院無法繼續處理江國慶案。
二○○六年十二月,王金平曾敦促馬英九讓監察院早點恢復運作,但泛藍在馬英九領導下,依然強悍地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不斷封殺包含監委和軍購在內的議案;一直到馬英九在二○○八年上任總統後,才讓監察院恢復運作。然而,此時已經超過了追訴相關軍官刑事責任的十年追訴期;而這也是為何監委馬以工對此表達遺憾,李復甸抨擊國民黨需負責的原因。
可笑的是,當監察院在馬英九的「同意」下,於二○○八年恢復運作時,馬英九在該年十二月表示他非常認真看待五二○宣誓時的第一個承諾「余必遵守憲法」,因此儘速讓五權憲政機關順利運作,尤其是監察院空轉多年。只是,讓五權憲政無法運作的就是馬英九;如今,馬英九更造成了台灣人民無法及時透過監察院追究枉法濫權的陳肇敏、柯仲慶、許應強、鄧震環、李書強、何祖耀等人的刑事責任。
(作者為澳洲MONASH大學博士候選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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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nchanter
法界實務人士指出,刑法一百廿五條的濫權追訴處罰罪,早在民國廿九、卅年最高法院的判例,等同就已設下「防禦工事」,明確界定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的公務員,是指具有檢察官、法官或軍法官身分之人。該條法條迄今沒有處罰過任何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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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名符其實的官官相護吧,看來這次特偵組也不敢開下先例,讓自己史上留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