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yssy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士林外雙溪
文章: 318
引用:
作者archarch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E%97%E6%AF%85%E5%A4%AB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認定這是一叛逃案件。中華民國國防部高等法院檢察署2002年11月18日發佈新聞,宣布調查完畢林正誼(法律書面上以當時的名字為準)在1979年叛逃案,並在11月15日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投敵罪發布對林正誼的通緝令。主任檢察官表示,林正誼屬「行為繼續犯」,因為投敵行為未終止,所以追訴時效未起算



所以他們真是在胡扯
當時他們是認定林.黃.李等仍從事偽職,故"仍屬「行為繼續犯」,因為投敵行為未終止,追訴時效未起算"。

原本以為台灣司法與法治概念比大陸強的多。沒想到也是一樣的亂扯與落伍。
(想想當年的李顯斌案,他1965年來,1991年回,解果在沒有通緝令與通緝令時效(大陸通常15年)的情況下還是被抓,想想當時我方與馬英九是和態度?比照我們現今的國防部??)
舊 2011-05-28, 02:54 PM #1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ss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