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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食品廠有什麼資格提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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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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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C212
我能理解法律之於制度的重要性,
不過許多事情的發生,讓我感覺到,
"只是追求法治"的結果,常常只有二種結果..
1.找個活人代罪就好了.
2.修法.....犯者解套..
但是犯罪手法推陳出新,
凡事只訴法律其實也沒解決什麼問題。
只不過只是在法院裡上演一套辯論攻防,讓那些學法的人..不致於無事可幹。
所以我只說 如果我是法官我會那樣判,
但我不是 所以也找不到那種罰責...所以當我是個人情緒發洩就好了。
我能理解啦,沒法來判,其實我也覺得很ooxx
而且你去看食品衛生法第六章罰則,看了會吐血
真的,就那樣而已
2011-05-28, 12:16 PM #
37
B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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