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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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iacade
沒有,就跟你一樣,我前公司的例子,
三年的才n+6,所以我不到一年就閃了,
只是這樣以跳槽提高薪水的方式=加薪?
充其量,只能算是『變相加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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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啊, 良禽擇木而棲, 有能力換更好的工作, 為什麼不換? 我不是說過李斯說得太好: 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 在所自處耳.
這跟變相加薪不一樣, 而是在與你自己本身是否有真正自我提升, 你沒持續提升自己, 一兩年經驗就想套用到往後十數年, 在我個人看來是不太可能的, 至少在我選擇的行業裡(資訊軟體), 是不太可能會發生的, 我曾開玩笑說這行業是讀書工業, 我出社會後讀的書, 比我在學校讀的還多好幾倍, 也許有時候我故意說很酸, 但實際上那是我用負面一點的說法.
正面的說法, R 大已經說很好了, 他的觀念跟我不謀而合, 如果以薪水論英雄, 他是英雄我是狗熊, 我不過只是個在職場浮沉, 巔沛流離的 code monkey 而已, 這也是我以猴子自嘲的主要原因之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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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iacade
剛回去看了一下,您有提到『拿目前的職務當作去下一個環境的跳板』,我忽略了這段,
只是我想探討的是,在同一間公司的前提下,您願意用多少的時間去換取?
從22K→28K→35K→40K……
難到換工作是一件簡單的事?
人、事、物都要重新適應,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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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引錯言了, 這是 R 大說的, 不是我說的.
再認真的跟你討論一下我的想法,我認為所謂的『公司』, 在人類文化上, 是一種很特別的群體結構, 這群體是主要是建立在利益上的結合而產生的, 也因此公司有別於其他基於興趣, 情感的群體, 正因為如此, 我們應該以利益為出發點來看待這種群體結構, 在公司之下, 個人的犧牲奉獻, 那也是要基於這公司提升後對你個人利益提升是否有幫助.
當然換工作當然是不容易的事, 人都有惰性, 沒人喜歡隨便換公司, 但是如果這家公司不能提供你更好的前景跟跑道, 那你為什麼還要浪費生命在這家公司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