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考台塑工安的例子呀..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aspx?nid=297343
台塑家大業大,卻沒有建構工安文化的概念;且基於低成本考量,自主管理專業人才太少,才會不斷釀成大火意外,應負全部責任。
今天發生這種食品安全問題,食品製造廠商難道就回收和道歉就可以了事?
原料供應商可以說:『我只是賣原料,又不知道廠商要拿去做什麼』,
而消費者也不可能每種商品都拿去檢驗後再食用,
個人認為產品製造商應該也要同時負責,
製造商本來就有責任檢驗原料有無污染或是有效期限的問題,
確保自己的原料是安全無虞之後,才可以生產製造,
怎能說自己也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