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體制?修法?我認為更慢..
有部份媒體是在講 要研擬修法...
我覺的"修法"叫作幫商人解套,
永遠是亡羊補牢,
驗出一個修一次法這樣 ?
前天驗出三聚氰胺,昨天驗出瘦肉精,今天驗出塑化劑,明天又要等什麼新發現?
所以我認為..
槍斃一個,以後就沒人敢把有毒物質當食品原料賣了。
其它中標的廠商,全捉去判10年以上,絕對有警世的效果。
三聚氰胺事件言猶在耳都還沒學乖,
廠商不主動保護自己的商品信譽,什麼都等檢驗等查緝,
那狀況永遠出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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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罰也是要現行法條有這個罰則才行,所以還是要修法........
法治國家就是這樣,要做什麼事都要有法律做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