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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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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richard_wu
民選的市長能指揮軍法系統?
作文功力會不會太高段了?

引用:
作者CPC slaver
他連當了總統軍方都不太鳥他了
況且當年只是個市長,還是反對黨的
推責任也不是這樣推的


大概相隔時間太久,大家都忘了
也忽略了拍馬屁的功力



維基百科 - 江國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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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12日15時20分,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站員工的五歲幼女被人發現陳屍在福利站廁所後方的水溝內,小腸斷裂脫出、子宮脫落、下體嚴重撕裂傷,有遭鈍器插入的痕跡。輿論一致要求軍方應迅速破案,在強大的壓力下,空軍總部立刻組成「0912專案小組」(包括鍾仁良、李書強、陳先民、吳國平、翁基鴻、周大文、何祖耀、譚寶玲、柯仲慶、許榮彰、李少康、朱慎光、藍仁智、李植仁、鄧鎮環等15人)進行調查,當時的臺北市長陳水扁亦限期軍方一個月內破案,但軍方約談了福利站的員工和士兵,卻毫無進展。軍事檢察官和法醫於交誼廳的櫃檯上發現一把疑似作案用的兇刀,上沾有血跡。軍方隨即展開調查,最後過濾出包含江國慶在內的四名士兵有涉案嫌疑。

10月1日,調查局對福利站的員工和支援士兵實施測謊檢測,結果只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10月2日晚間,江國慶被送到禁閉室,由專案人員的「反情報總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及上尉保防官何祖耀進行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和刑求逼供,迫使他自承犯案,並於10月4日寫下自白書。當時的空軍政戰主任李天羽取得自白書之後,就自行宣佈破案。刑警事後表示,破案記者會中並沒有參加的臺北市警方及國防部憲兵102調查組無故被列名背書,警方從一開始調查時便就無法介入。

10月22日,江國慶被軍法起訴,但他在11月5日初審時翻供,聲稱是遭到刑求才承認犯案。12月26日,初審仍被審判長呂德義、審判官羅正南與甯方中等三人以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

1997年3月27日,國防部覆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遭刑求為由,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但空軍作戰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法官審理(審判長呂德義、審判官羅正南與甯方中),並於6月17日判處死刑。同年7月,多名民進黨籍立委張俊宏、林豐喜和黃天福等人召開記者會,指本案審判過程****現重大瑕疪,質疑江國慶是遭人搆陷入獄。立委更呼籲法院重審此案,讓全案能夠真正地水落石出。

8月13日,江國慶於桃園縣八德市懷生基地被執行槍決,得年21歲,死時雙眼睜大,死未瞑目。江父簽名領屍時寫下「天無公理」四字,隨後十數年為證明兒子的清白四處奔波,但直至江父往生後,全案才得以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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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tonehendge
很明顯的,這些人手上握有某個黨當年的某些把柄
如果敢辦他們的話,馬上人在國外一個個就爆料

明年就要選總統了,可不能現在出這種差錯

Stonehendge 比較會編

引用:
作者notee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25/4/2s490.html

這新聞寫得妙
"陳肇敏說對江國慶被刑求一無所悉,江自白當天他有到場,江當場向他下跪、道歉,他拍拍肩膀安慰江,要他面對事實。當時江並沒有提到被刑求,「如果有說,我一定徹查。」"

陳有沒有想過底下的人可能為了要營造已經抓到兇手的歡樂氛圍,要江千萬不可以多話,或者認罪演戲一下就讓你好過點...

所謂底下的人...都是他派的啊!
舊 2011-05-25, 09:55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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