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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法官有可能判機車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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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還是有機會被苛責
93 限速
94 車距、間隔、注意車前狀況隨時煞停
除了注意之外還要有 [ 預期 ] 的預見未來 + 想像力
腳踏車為主因
機車為次因
因為還牽涉到有號誌的行人穿越道
以及分向線跨越問題
汽車應該無原因
2011-05-25, 07:04 AM #
17
sd6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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