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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蓋印章的長官應該要追究責任才是
輕輕鬆鬆就定人家死罪
但自己犯的過錯卻輕輕帶過
這算哪們子司法?
應該取消他們的終身俸並且追究責任才是
真的很不爽
舊 2011-05-25, 12:48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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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