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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 sla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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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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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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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dzilla chyx
好像是公務員懲戒法和妨害自由罪等等都只有十年...

是說我們國家的檢察官對付老百姓都超有正義感,非常愛濫訴
遇到這種狗官怎麼各個都龜縮起來了?
一條人命耶,難道真的都找不到半條重罪可以起訴?

那如果是軍法呢?這件事不就是軍人為了自身利益而濫用職權陷害另一名軍人嗎?
軍法不是比較嚴,完全不懂
國防部跟空軍都沒有動作?
 
舊 2011-05-24, 02:23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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