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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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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7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的產品已經被沒入銷毀,並依故意或過失,處以新台幣6萬以上至30萬以下罰鍰

罰的真重.....看來這種情況只會更嚴重
 
舊 2011-05-24, 08:1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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