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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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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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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s`s2080
我住大廈,就家下樓便利店買瓶水也需要 5, 6分鐘 ( 最快.... )
那這個3, 4分鐘是用 UFO 來回嗎?(下43)


我對此判決不予置評。單就您所質疑之點:也許法官大人有「瞬間移動」的超能力?

查了下判決書,裡面寫5、6分鐘…多了50%,不過多這一點有何差別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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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5-23, 11:46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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