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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趁4分鐘空檔性侵友人妻?男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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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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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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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s`s2080
我住大廈,就家下樓便利店買瓶水也需要 5, 6分鐘 ( 最快.... )
那這個3, 4分鐘是用 UFO 來回嗎?
現在說性侵耶!插入一下也是性侵!!
是世界變了嗎?
我猜想,會說到時間只有4分鐘不足夠,應該是跟口供對不起來吧。
比如說光是從露出淫邪的笑容到動手就已經拖了3分鐘,然後還要在聽到機車聲後馬上光速了事,穿好衣服正襟危坐,顯然是不太可能。
主要還是,雖然插入一下也是性侵,不過要有證據證明插入了那一下才行啊...
2011-05-23, 11:2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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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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