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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趁4分鐘空檔性侵友人妻?男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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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
Jeff1987
確實不管怎麼做都沒辦法達到完美
只是覺得同一個案件發生,要被害人舉證完全才成立有點困難
(原因我上面提過了)
若是改成需要被告舉證完全才能證明無罪是否會比較好一點
我現在指控你,這一年來所有國內被強姦的婦女都是你所為!
除非你能提出每一個強姦事件,你都得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不是你所為... 只要一件沒舉證充分,那一件就證明是你做的。
(不良警察心想:這下子要衝業績太容易了...)
2011-05-23, 08:4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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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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