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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型的母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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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型的母獅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文章: 7
引用:
作者e02047878
車主是不是故意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 幹 你都看到狗被拖在地上哪麼久

你還是只注重用行車紀錄器一直拍 你比車主還惡劣

如果 車主不是故意的 那我會幹拍片的人 而不會幹車主

按個喇叭提醒車主很困難嗎 很困難嗎 很困難嗎

我FB分享的影片是有按喇叭,但遇到這種情況,如果狗主是故意的,那喇叭按到壞,對方也是不會理,搞不好還會加速拖著狗離開。"我個人"的作法是當下就想辦法阻止開車的人離去並報警,然後請警察強制把狗帶走。說真的,事後公佈影片且人肉搜索出狗主,如果那可憐的狗已不幸遇害,社會的輿論跟法律的責罰已無法挽回一條寶貴的生命了
我覺得這是駕駛的推託之詞
貼文的網友指出,駕駛下車將滿身是血的小狗丟到後車廂,血還滴到後車牌

引用:
作者盜鐵人
乍聞友亡心情亂 粗心男開車拖狗跑
2011年05月22日 16:17 蘋果即時

昨天有網友將1名駕駛人開車拖著小狗街上跑的影片,po上臉書,引發網友撻伐,痛批車主是人渣,虐待小狗,還發動人肉搜索。這名車主是新竹縣1名44歲羅姓男子,他將飼養10年的米格魯犬綁在轎車後方的拖車環,昨天下午4時許,他得知友人過世,情緒混亂之下出門,忘記狗兒仍綁在車後,就開車上路,直到開了約200公尺後,被旁邊的公車司機提醒才發現,趕緊停車將小狗送醫,狗兒四肢、腳底和臉部多處擦傷,他很自責。

警方偵訊後,將把全案函送新竹縣家畜防治所。所長彭泰康表示,羅男未刻意虐狗,但狗兒受虐受傷是事實,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使飼養動物遭受無故虐待或傷害,未達嚴重殘缺或死亡,可開罰1萬5千元到7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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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很多人看到狗被拖都很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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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感謝HJIM˙PCDVD-RW及fictinks網友熱心編輯

對情人言聽計從的母獅子,不是沒腦袋的女性,也不是盲目崇拜英雄的弱女子
所以我是有仇報仇 有恩不一定報

我不是 我不是 我不是Elros家的母獅 再誤認的話,信不信 我會咬人喔
舊 2011-05-23, 12:07 A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型的母獅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