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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琪又被抓了,看來他把詐騙當成事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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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ex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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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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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檢察官,即使是輕罪,也要視犯罪所得比例來酌交保金,5萬太少了,
而且其中2萬用硬幣交付,與他的戶口的錢比起來,動機可議。
(切,有人幫他處理掉平時的零錢銅板,省得跑郵局換,爽!)
另外,他可以詐騙的小聰明之應用,絕不是板友口中的單純詐騙犯
也不是說能改就改 (去企業爆肝月入22k,工作10年後抱怨買不起房的人生嗎?)
而且那種詐騙的高刺激成就感,豈是我們這被制約的老百姓能想得到的?
希望情報局能導入他正途...
2011-05-22, 12:1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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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ex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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