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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Li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引用:
作者u8526425
兩者不同我懂
只要有效益
成本合宜
我管他是自己幹還是廠商做

但是我不能接受為花錢而花錢
把錢用在雞毛蒜皮的小事
重要東西的預算反而百般刁難
完全本末倒置


高貴的公僕是不能批判的

有人在說話了
舊 2011-05-21, 04:09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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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L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