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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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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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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嚐起來像雞
一直以來都是每個月繳交利息或連本共同繳交
幾乎都是叫老婆拿著無摺存款單 匯到對方提供兩個的郵局帳戶去
老婆不知道腦袋在想什麼 收據全弄丟了

由於是無摺存款,故我方存摺沒紀錄(只有幾筆我親自匯的有在我簿子上出現)
但是對方一定會有紀錄有查過方法一是去臨櫃匯款郵局調無摺存款紀錄
由於沒電腦化 所以要知道日期但是老婆又不太知道確切日期 且期間約有一年

方法二是透過台北郵政資料中心
但是我既不是他本人 他更不會授權我去掀他的底



1.還款怎麼會用無摺存款單去""匯""??用正常通匯程序就不會有這種問題
那不叫匯,那叫"存",說難聽的叫送錢給人家

2.沒有沒電腦化這回事,一定會有入帳記錄,
只是郵局的推托之詞,事實上也不算推托,因為你不是本人
郵局不可能隨隨便便把別人的帳戶資料讓你知道
那是犯法的,嚴重一點會被抓去關的

3.就是走法院看法院是否能強制把記錄調出來
但是....................調出來又如何???你無從證明他帳戶裡入的帳
是你還的錢
你又忘記還款的確切日期,如果日期你都清楚,有100%的吻合性
或許有的爭,現在的情況看起來很麻煩
舊 2011-05-21, 03:1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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