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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藍凶兆
*停權中*
 
淺藍凶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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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ainwen
美國酒駕致死算二級謀殺,民事賠償也極高,主要還是修法的問題。


我敢保證到了民國200年也不可能會改成這樣,
台灣法律就是這麼莫名奇妙
 
舊 2011-05-20, 08:1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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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藍凶兆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