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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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453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06/5/2r2we.html
請問此則新聞
跟近日再中天新聞報導的有沒有一樣
電視上是說地政所不願承認錯誤,要兩方協商互買.地政員不願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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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新聞有看到
好像是門牌號碼搞錯了!
這種發個行政公文,從上而下的去更正,最後發到民眾手上...
民眾若不服,叫他走行政訴訟....
看電視上那個人民"公僕"一副就是呆板的官員,推卸責任,反正不是他的問題一樣...
說啥互相買賣,那中間會產生 增值稅 還有一些金額,是要誰去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