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fena95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講正經的:

1.我老婆,在台灣客運干城車站搭同車認識的(當時敝人在夜大進修、內人則在某私立高中夜間部授課,下了課後各自趕車回家);上半年認識、下半年就結婚了!

2.我女兒,唸大二時不知怎地踩到對方的腳,因此交了這個男朋友。


結論:
人潮聚集之地都可以認識,處處都是機會!
舊 2011-05-20, 12:44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fena95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