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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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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就覺得這位林姓男子可以享受廢死待遇
瞧他這態度就是破罐子破摔
一槍斃了他還落得輕鬆
應該判個四萬七千年有期徒刑,遇赦不赦
每天接受強制勞動養活自己跟獄警
晚上要不就是關獨居黑房,要不就是跟暴力狂、雞**狂關一起
執行超過一半刑期才准許會客與申請假釋


跟20個雞**狂關一起+1, 等到屁眼被捅爛再拉出來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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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11-05-18, 07:2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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