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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公眾人物,以做作的語文能力來彰顯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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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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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24
引用:
作者
孟夢
(比如說將嫌犯念成犯嫌,雖"犯罪嫌疑人",但總覺得太過刻意!)
警方若沒有口誤的情況下, 應該會用「犯嫌」, 用嫌犯有未審先定罪的嫌疑
2011-05-17, 05:50 PM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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