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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地主買回也要變更地目才能蓋.. (困難度很高)

若縣府又要蓋公有建物
得用現在公告地價買回
縣政府才是虧大...

這只是懂法律在玩的手法..


引用:
作者qwer9812
誰都沒損失吧?

地主也沒賺到啊!

原本如果沒被徵收掉 地也是會一直漲而已
地主只是拿回屬於他的吧!

而且縣政府等於20年免租金 跟原地主租地一樣

當初兩千多萬好像押金一樣 地還他 押金拿回!
舊 2011-05-17, 01:4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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