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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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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FD3STYPER
正常交往吧~

這樣不是有機會, 是看你進一步牽她手的時機.

去逛夜市吧~人多容易走散, 牽手很正常, 建議饒河街 or 士林.


講到這個我就想到..

humm..


之前有一次用過一個真的蠻瞎的理由.


有次去pub認識朋友的朋友, 女的.

當場蠻聊的來的, 看彼此也順眼(她不是玩咖那種, 當場有別的玩咖的不過她不是).

第二次我就私下再約她出來"吃飯"(真的打算吃飯而已, 無邪念), 然後再去跳舞.

跳舞當然就有喝酒.

不過沒喝全茫就是, 小茫.

送她到家門口我本來想走的. 想說第二次見面也別多問什麼.

結果剛想完嘴巴就說...

哦.... 剛喝酒完口蠻渴的, 可以上去喝杯水嗎? (迷之聲 你是想喝蛇摸水阿? 阿?!?)

然後就......
舊 2011-05-16, 07:01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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