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MC
也有可能啊
但,結果就是這樣,當事人隱忍,現今法律你又能說甚麼?你又能引哪條法律硬要當事人自白?
我要說的是,無論是河蟹還是選擇隱忍,都代表真相可能被掩蔽,但現在司法就是這樣,不然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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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臆度你的想法,你的意思是不是說
就算真相是馮滬祥真的性侵了菲律賓女傭,但只要她被河蟹或選擇隱忍,那司法又能怎樣?
那我的回答是
如果真相是馮滬祥真的性侵了菲律賓女傭,即使她被河蟹或選擇隱忍,司法都應判決馮滬祥有罪。很簡單,就讓證據說話啊
所以我不能認同你所說的
引用:
作者BMC
如果連當事人都不願意替自己爭取權利
你又能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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