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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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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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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其實我隱隱約約就有感覺到了。
這個討論串裡,指摘別人的跟被指摘的,其實在本質上沒有差異。
難道要鄉民在輕判的案例子,相信法官。在判死刑的案件中,一疑再疑十三疑,怎麼樣都不相信法官嗎。這在邏輯上顯然是不通的。
我突然覺得我看清楚了。相不相信法官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沒有判出你想要的樣子」。再重複一次,這對雙方而言都是一樣的。當你指摘「鄉民」的時候,其實已經降到跟鄉民同一高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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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拿性侵輕判來講
如果當事者是法官或法官女兒結果或許會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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