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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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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我從來不認為在馬路上可以這樣發傳單

說可以的人請給我法規告訴我,在馬路上可以這樣走來走去

而且,像這種發傳單的,背後或多或少都有人在管(不管是黑色背景或是白色背景)

真的要幫助這些老人、弱勢族群,應該能夠提供一個安全的作業環境給他們工作

而非要這些人在馬路上穿梭,恕我直言,那些背後在管的其實也只是不管他們的死活,利用你我的愛心

如果是人行道上發這樣的傳單,無妨,馬路上,對不起我絕對不拿,馬路上並不是這些人用來賺錢的地方,你可憐不是你違法的理由

大家也不應該拿,拿的人只是助長這樣的事情

就像我在別篇說的,好心要做到底,不要做一半

你的好心可能是用傷害的方式來讓你自己感覺良好,在付出你的好心之前,想一想,別因為表面上的好心就可以替自己的行為解釋




就像今天我聽到一條新聞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05/20110513823767.html

如果因為一個人可憐,所以違法就是對的,如果一個人可憐到沒錢吃飯,他不惜殺人搶錢,你們是不是應該不判他死刑?
舊 2011-05-13, 11:3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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