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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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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貓丸
那麼,更該推動全民C菸活動阿~
反正不抽菸的比抽菸的死得更快不是嗎.....
另,
一次漲足?
列第4級毒品?
罰**也罰娼?
哪有人真呆到殺雞取卵的....
奇怪咧...
連那種殺人越貨的死刑犯都有人替他發聲
怎麼被欺凌的吸菸人口卻連申訴都沒門?
(是不是因為不夠聳動? )

把吸菸列為死刑確實是最好辦法,但可惜萬惡菸商從中作梗,此事不可能成功

美國早就想把菸列為禁品了,但菸商勢力豈能讓你政府為所欲為?

再來根據常理,吸菸生病是可以向菸商求償的(美國吃果凍噎死都可以求償了),但和菸商對告的,卻沒有成功的,你就知道菸商有多厲害了吧

他們不只在政商高層養了許多暗椿,還養了一堆高級訴頌律師;你想想台灣為什麼政府不敢搞房地產,就知道為什麼國外不敢搞菸商;台灣就更不用說了,美國政府叫你要開放菸進口,你敢不開放?
舊 2011-05-13, 03:07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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