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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0萬交保被判無期/殺人犯四處恐嚇 昨又2萬交保-殺人犯逛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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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停權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引用:
作者
ddd45
如此可與罪犯有實際交手經驗,應可減少檢察官、法官令人噴飯的判斷 (
收錢的除外
)
除外的居多吧?
都已經到處恐嚇要跑路費了,還可以說無潛逃之虞? 可以做出這種判斷的檢察官,法官要不是智障就是"除外"!
乾脆說深表悔意所以判刑一天好了!
2011-05-13, 08:29 AM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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