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確定你中文有問題
都已經說了我認為"廢死盟把廢死跟冤案扯在一起作廢死訴求是白痴的行為" 不表示他們"幫冤案平反是錯的"
結果還是不斷跳針 "我說一下罵他們白痴 一下又奉若金科玉律"
到底是你的理解力有問題還是我的國文有問題啊
那你為啥不去問高院法官為啥每次都以"證據力不足" 發回重審啊
不就是高院法官認為地院的判決有問題...
另外
你除了跳針外還有沒有別的招數啊...
陸家在6點半到7點多在段時間不斷接到勒贖電話
而嫌犯有提出個晚間7點多在苗栗租車後到某餐廳的不在場證明不過不被採信
不被採信就算了 那台在7點多租的車還被認定是嫌犯綁架陸正時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勒
(7點多才租到的車 6點就出現在犯案地點 這我實在不知道要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