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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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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Elros
刑求只有一天
這鬼才信吧
既然只有一天為啥那288份堆起來比一個人還高的自白書內容會篼不齊


柯洪還不是一樣問題重重
嫌犯自白說下午就把柯洪從公司誘拐出去直接殺害了
結果到了晚上4-6點多還有柯洪的親友看過他本人還跟他打招呼
更別提自白書內棄屍地點跟實際找到屍體的地點差了好幾公里
上面我已經說過嫌犯家找到說是犯案器具的麻繩還沒有柯洪的血跡和綁過人的跡象
(柯洪被檢警認定是遭捆綁後殺害分屍)

這樣也能判斷一個人有沒有罪
我只能說你真瞎....

好怪喔,為什麼不去問法官,有疑點的法官都不採信

你們除了用語言的暴力,如 - 瞎、真瞎來罵人以外,還會什麼?

前面還罵人家一下是白癡廢死,一下又奉若金科玉律,我也才問你在搞啥而已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ssueID/20110512

高院更11審認為,無證據顯示被告遭刑求,勒贖錄音帶雖滅失,但聲紋鑑定符合另名定讞
共犯余志祥聲紋,余坦承依邱指示打勒贖電話,而取贖字條雖無邱等人指紋,但文字經剪
貼製造,不排除刻意避免留下指紋,此外,被告曾主動對媒體與陸晉德下跪道歉,且未表
達冤屈或遭刑求,因此認定是真兇。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ssueID/20110512

發生於1987年的新竹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主嫌邱和順歷經22年多的司法訴訟,高院
今天更11審,仍判處邱和順死刑。

1987年12月21日,當時年僅10歲的陸正補習班下課後失蹤,陸家接獲歹徒電話勒贖500萬
元,最後家屬付贖100萬元,但陸正並未回家;該案震驚社會,9個多月後,台北市警局刑
警大隊逮補邱和順等12名被告,宣佈破案;但因缺乏直接證據,僅靠嫌犯自白起訴,邱和
順等人頻喊冤,指是被刑求才承認犯案,時任監委的王清峰調查後,認為警方對邱和順
「施以強暴脅迫」及「草率結案」,1994年監院彈劾相關檢警人員。

邱和順另涉1987年11月,覬覦經營大家樂的婦人柯洪玉蘭的收入,騙出柯婦毆打勒索,
掐死分屍丟棄,拿走她皮包內13萬元。
舊 2011-05-13, 12:58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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