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 民眾也能判刑(案) - 誰說台灣不民主的
美國不少的冤案還陪審團哩 - 蝦
我是不曉得陸正案時你們多大了
如果背的只有陸正一案我或許覺得就是冤案
偏偏那夥人(記得十幾個有吧)幹的又不只這一票,還自己說溜嘴
有刑求的只有一天(前面我有貼了),所以其他日期的自白才會被法官採信
每一個經手的法官都認為陸正被他們殺害而判了邱嫌死刑
但就因為缺實務證據,法官也不敢帶種將判決定讞
每次都把責任丟給下一位法官,這才是問題
法官不敢說真話,鄉民也不能說說心裡話
還有一件柯洪玉蘭的案子是不是不用討了

另外從頭到尾我都認為這案子是真的,跟廢死,啥平反反冤的都沒關係 ( 廢死的心態是啥誰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