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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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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法官任用資格需要修改,成為正式檢察官、法官之前,應該先在都市刑警單位見習1~2年,法官需再任職檢察官2~3年

如此可與罪犯有實際交手經驗,應可減少檢察官、法官令人噴飯的判斷 (收錢的除外)
舊 2011-05-12, 10:26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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