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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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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BMC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是指司法用錢可以收買

但本例最多也只能猜是當事人自己用錢河蟹掉的,連被害人都不跟司法坦白,你又能要求司法怎樣?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句話用來形容本例,不太適合


有錢可以找好律師,有錢可以買通被告 司法 證人~~~~

反正有錢好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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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1-05-12, 03:27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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